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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县实验中学开展清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等违纪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图文)
DATE:2018-03-29 09:14:40     查看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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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单教发〔2018〕17号《开展清理全县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等违纪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要求,在全校集中开展清理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等违纪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以减轻学生和家长负担、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为目标。坚持公开透明、接受广泛监督,坚持自查自纠和检查核查相结合,自纠从宽、被查从严。全面营造风清气正、安全健康的教育环境,切实提高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营造快速健康和谐发展的良好环境。
二、治理内容
1、严禁在职中小学教职工(含在编教师及学校招聘教师)或以他人名义擅自举办各类收费托管班、培训班、补习班、辅导班、提高班;
2、严禁参加其他教师、家长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3、严禁“课上不讲、课后补讲”,强迫、动员、诱导或暗示学生参加有偿补课(含校内外)、各类收费辅导班或到指导书店购买教学辅导材料;
4、严禁利用网络、QQ、微信、直播间等方式组织、参与授课牟取利益;
5、严禁借外出辅导培训音、体、美等特长生之机,与民办培训机构幕后交易,提高收费标准、收取提成回扣或以其他方式牟取利益;
6、严禁向其他教师或民办培训机构泄露学生及家长个人信息,互相介绍或提供补课生源,为其介绍生源、招生、宣传提供便利并从中牟取利益;
7、严禁在民办培训机构兼职从事管理工作、学科类教学、文化课补习、兴趣特长班辅导等并从中牟取利益;
8、严禁民办培训机构、新闻媒体发布在职中小学教师从事补课的招生简章或广告;
9、严禁从事与学校、学生有关的未纳入管理的、存有安全隐患的“小饭桌”;
10、严禁其他从事与教育有关的违纪违规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学校成立清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等违纪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小组。
单县实验中学清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等违纪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小组
1、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 葛运芳 副组长:张跃存
成员:孙立学 王华川 王付华 刘继征 尹现堂
2、专项整治工作小组
九年级工作组:组长:张跃存 成员:孙小雷 孙咏梅
八年级工作组:组长:刘继征 成员:孙亚峰 裴衍民
七年级工作组:组长:王付华 成员:高云彦 闵 利
六年级工作组:组长:尹现堂 成员:秦秀立 董太强
教辅职员工作组:组长:孙立学 成员:王保亮 逯中原 刘锡强
3、专项整治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任:孔庆永 成员:许 涛 王目灵

各部门要强化工作措施,做到层层签订《责任书》,人人签订《清理有偿补课等违纪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承诺书》,形成专项整治的责任体系。
(二)做好宣教,提高认识。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教育局《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山东省关于开展师德师风教育严格依法从教的通知》《菏泽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治理教师有偿补课工作的通知》《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树师德、正师风”治理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活动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开展清理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珍惜工作岗位,自觉维护人民教师良好形象,坚决抵制有偿补课等违纪违规行为,维护学生及家长的切身利益。
(三)落实责任,加强监督。学校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并通过座谈会、专项工作推进会、家长会、学生会、问卷调查等形式对各工作小组加以指导推动。各工作小组要认真分析原因,总结经验,争取通过此次整治活动,形成清理整治有偿家教等违规违纪行为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步骤和方法
第一阶段:宣传教育、自查自纠阶段(3月28日—4月7日)。
1、各工作组迅速动员部署,结合实际,制定治理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排查重点对象,设立公开的举报邮箱,公布举报电话,利用电子屏幕滚动播放,形成强大的舆论宣传氛围。
2、各工作组采取多种方式,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认真查找本部门在职教师是否存在违规有偿补课的问题。各部门要做到找准线索、摸清事实、有错必纠。集中梳理自查出的问题和社会反映的突出问题,分析原因,列出整改时间,指定整改责任人,确保整改到位。
3、具体安排
时间 会议 内容 责任人
3.28 全校教师专题会 传达精神 学习法规 宣传政策 领导小组
3.29 班级学生专题会 教育宣传,填写学生问卷调查 各工作小组 各班班主任
3.30 年级教师专题会 填写自查自纠报表 签订责任书 各工作小组
3.31 班级家长专题会 教育宣传,填写家长问卷调查 各工作小组 各班班主任
第二阶段:重点检查核查阶段(4月8日—8月31日)。
校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和各工作组通过明查暗访、召开座谈会、走访学生和家长、问卷调查等方式了解活动开展情况和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等违纪违规的情况。县纪监委、县教育局和学校分别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随时根据群众举报和排查掌握的线索,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有偿补课等10类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认真调查与落实,按照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严肃处理、对有关领导严肃问责,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在全校形成强大的震慑效果。
第三阶段:整改规范总结阶段阶段(9月1日—10日)。
各部门要对这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针对违纪违规问题,以及师生反映较突出的问题进行集中梳理,分析原因,建立健全整治工作长效机制,坚持开展下去,可通过组织相关人员跟踪督查,不定期进行明查暗访等形式,加大监管力度,坚决杜绝抬头反弹现象发生,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五、责任追究
在职教职工有偿补课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 《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教师及学校相关领导的责任:
1、给予当事人包括警告、记过、本年度师德考核不合格、取消3年内各级各类评优评先和晋职晋升资格、具有荣誉称号的取消相应荣誉称号和经济待遇、驻城学校教师调离到乡镇任教、中层以上干部免去现任职务、降低专业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行政职务、撤销教师资格、开除或解除聘用合同在内的任何形式的处罚。
2、给予所在学校包括通报批评、责令检查、取消当年文明单位评选资格、撤销学校及校长近3年内获得的有关师德建设方面的荣誉称号,校党政一把手诫勉谈话、纪律处分、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降职、免职等问责措施;同时对当事人的分管校长、主管科室和年级部负责人、教研组长、备课组长一并做出连带捆绑责任追究处理。

学校公开举报电话:15053031150
学校公开举报邮箱:sxsyzx666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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